1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小题。
材料一:
魏晋时,文学批评理论兴起,至南朝蔚为大观。《文心雕龙》与《文选》,作为这一时期文体研究的重要成果,对于“上书”之文体定位皆有较为明确的观念。
刘勰《文心雕龙》并未将“上书”立为一类文体。首先,刘勰认为“上书”古已有之,战国时期“言事于王”之文皆承古式而为“上书”,举范雎、李斯之文证之:“范雎之言事,李斯之止逐客,并烦情入机,动言中务,虽批逆鳞,而功成计合,此上书之善说也。”其次,刘勰认为“上书”在秦帝国建立后产生分化,臣僚辅政之“上书”成为“奏”,吏民上书与文士上书诸侯仍为“上书”,与“奏”并行不悖。
在刘勰的观念中,“上书”是一个泛化的概念,不具备明确的文体规定性,不能设为独立的门类;“上书”古今皆有,可散入其他文体中分别讨论,战国时期之“上书”入“论说”,秦汉以后臣僚辅政之“上书”入“章表奏议”。
萧统《文选》立类三十九,“上书”独为一体。《文选》之文体分类往往被后世讥为“碎杂”,但这也正是其特点所在,即尊重历史现象罗列文类而不随意归并。《文选》将“上书”别立一体,系认为“上书”是一个既成事实且富于“沉思”“翰藻”的文体类型,不应被忽视;且“上书”与“表”“启”“牍”等其他文体有明显区别,不应被取代。考察《文选》“上书类”选文,邹阳、枚乘以及江淹的5篇文章皆属上书诸侯之作,李斯《上秦始皇书》作于秦王政十年(前237),其时秦王嬴政尚未称始皇帝,仍为诸侯王,亦属同类。但是,司马相如《上疏谏猎》(一作《上书谏猎》)乃劝谏武帝之作,属于上书君主,为何同入一类?
在《文选》选家看来,“上书”与“奏”有明确区别。表面看来,这是“文典”与否的差别,实际上系君臣名分之不同。“奏”作为臣下进御之作,行文讲求儒雅渊懿;“上书”作为文士献言诸侯,则飞扬翰藻,另是一种潇洒风神。《文选》将司马相如“谏猎”一文判入“上书”类,有意也好,误入也罢,在于此文虽是臣僚上疏,在文风上却非标准意义的“奏”,盖因作者之特殊身份(系御用文人而非朝中执宰)而使此文带有明显的“上书”体之风韵。因此,《文选》的“上书”观念亦明确,认为“上书”与“奏议”不同,别为一体,是战国时期文士言于诸侯之作以及此类文章在秦汉魏晋六朝的延续。
摘编自仇海平《中国古代奏议文研究——以秦汉魏晋南北朝为中心》
材料二:
历代臣僚奏议以“疏”命名者可谓多矣,其实并非一类。“疏”作为文体名称有广、狭二义,广义者泛指文书,狭义者仅指奏议类独立一体。
广义的“疏”主要有两类用法:其一,单独使用,作为文书类文体之称;其二,与“奏”连用,成为臣僚上书之总名。
狭义的“疏”,仅指奏议类独立一体,始于汉朝。《文章缘起》云:“上疏,汉中大夫东方朔。”任昉以东方朔之上疏为此类文章之始,但具体文章不得而知。陈懋仁注云:“自汉以来,奏事或称上疏。师古曰:‘疏者,疏条其事而言之。’”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疏,通也。”笔者认为,“疏”从“奏”之中分离出来,成为奏议类独立一体,源于其“疏通”之义。陈事建言,条分缕析,是“疏”之文体特征所在。
徐师曾《文体明辨》“奏疏”条云:“按奏疏者,群臣论谏之总名也。”但“疏”与“奏”各自作为独立体则有明确的文体差异。“奏”通常一文一事,类似现代公文之段落式,“疏”则往往一文陈说数事,好比现代公文之条款式。《文心雕龙·奏启》认为“奏”讲求“辨析疏通”,“疏”则对此要求更高,更强调文章脉络清晰,条理分明,因而在文体格式上表现为“条录”。当然,在实际应用中,由于“疏”与“奏”特征相近,且“疏”又有“书”之义,二者界限遂易混淆。
要言之,“疏”作为文体名称有广、狭二义。广义的“疏”,与“书”义同,泛指“文书”。狭义的“疏”,仅指奏议类独立一体,从“奏”之中分离出来,陈事建言,条分缕析,多为条录。基于此,“疏”始于汉朝,历代沿用,文章颇丰,且文体复杂。
摘编自仇海平《中国古代奏议文研究——以秦汉魏晋南北朝为中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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