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国的槐树,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。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,早晨起来,会铺得满地。脚踏上去,声音也没有,气味也没有,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。
7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下面小题。
艺术性散文并不是科学小品,它的生命就是审美的,而审美的特点就是作者主观的感情,特有的、与众不同的感情。分析郁达夫的《故都的秋》困难,最根本的原因是缺乏审美修养,分不清审美价值和实用功利价值。
审美是一种情感和感觉,文学的审美,一般化的情感和感觉是很难感染读者的,关键在于要有特点。郁达夫是有意把秋的悲凉作为美来系统地欣赏的。当时的北平是一座大城市,是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教育的中心。一般的知识分子,久违了这个大城市,怀念什么呢?如果郁达夫怀念的是五光十色、热热闹闹的场景,就没有他的文化修养和不同的个性了。“陶然亭的芦花,钓鱼台的柳影,西山的虫唱,玉泉的夜月,潭柘寺的钟声。”没有大城市的商业繁华,也没有政治生活的喧闹。他选中的芦花,非常朴素,从形状到色彩几乎没有什么花的特点。他选中的公园,不是游人如织的胜地,而是比较幽静的钓鱼台,就是在这比较幽静的公园中,他所钟情的,恰恰又平淡得只剩下了柳条的影子。西山的虫唱,有的是野趣;潭柘寺的钟声,是古老、宁静而悠远,在大城市的喧嚣中,没有宁静的心情是感而不觉的。从这里可以感受到,郁达夫所营造的故都之美在于超越了大都市的喧嚣,更具乡野的宁静和自然的境界。
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,郁达夫对于色彩的欣赏,是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士的“雅趣”。雅趣的特点是,不像俗趣那样偏重外在的色彩和形状,而是侧重内在的意味,这种趣味是不可能自发地生成的,而是与古典文化的修养联系在一起的。郁达夫欣赏出的雅趣,需要一份超脱世俗、恬淡的心情。“租人家一椽破屋”欣赏风景,为什么要破屋?破屋才有沧桑之感。因为这是故都,历史漫长,文化积淀不在表面上。郁达夫觉得这种积淀,不一定在众所周知的名胜古迹中,要在破旧的民居中体悟出来,才有水平。为什么要泡一壶浓茶?浓茶是苦的,但是有回味之甘。这就说,要细细体会才有味道,越体会越有味道。
要悠闲,姿态才雅得起来,才有趣味。更为关键的是,雅趣的内涵是深沉的。郁达夫不像一般市民去欣赏欣欣向荣的自然景观,他欣赏的是残败的生命:牵牛花的色调已经是十分淡了,他还要再强调一下:“最好,还要在牵牛花底,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,使作陪衬。”色彩的雅致,毕竟是外部的,郁达夫觉得还不够过瘾,还要加上疏疏落落的枯草。枯草有什么美,有什么诗意呢?枯草表现生命的衰败,也是美的一种感受。直面生命的衰败的感觉,启示沉思生命的周期,逗起悲凉之感,也是一种生命的感受。谁说悲凉就不是美呢?在我国古典诗歌中,不是有那么多的表现悲凉之美的杰作吗?当现代作家一窝蜂地挤在秋天的欢乐的境界中的时候,郁达夫却着意表现秋天的悲凉美,难道不可以说是一种审美情感的开拓吗?从审美教育来说,不是对心灵境界的一种丰富吗?
生命的欣欣向荣,很容易得到自发的欣赏,而生命的衰败则需要超越世俗的实用价值观念。生命的衰败,在世俗生活中,是负价值,但是,在艺术表现中却可能是正价值。审美熏陶,就是让情感体验从实用中获得解放和自由。郁达夫欣赏的“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”,把秋草朴素的雅趣引向更为深刻的境界。生命衰亡的迹象,虽然从世俗观念上看,并不漂亮,但是也很动人。这种动人之处,不在一般的感觉之中,而是在非常细致、非常文雅的心灵感觉之中才有的。如果不是感觉极其精致的艺术家,谁会有“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”呢?有了这种感觉,对于生命的消亡就有了深邃的感触了。
美学意义上的美,正是生命的感觉和情致的深邃,并不一定是漂亮的。郁达夫在这里显然是对读者的感觉进行一种精致的熏陶。在“落蕊”被扫去以后,他审视着“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,看起来既觉得细腻,又觉得清闲,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”。如此生动的自我深化,又如此不着痕迹,正是郁达夫文章风格成熟的表现。发现自己的感觉,深化自己的感觉,表达自己的感觉,把感觉朴素地语词化,这就是郁达夫告诉我们的为文之道。
郁达夫式的悲秋,固然有中国文人传统的血脉。在《故都的秋》中,传统的悲秋主题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,那就是秋天的悲凉、秋天带来的死亡本身就是美好的,诗人沉浸在其中,却并不是什么悲苦,而是一种人生的享受,感受秋的衰败和死亡是人生的一种高雅的境界。他抒写的“秋蝉衰弱的残声”,和“落蕊”一样,仍然是对生命衰亡的情趣的体味。抒写衰弱的、临近死亡的蝉声,是很高雅的,但是,他并没有把雅趣和俗趣绝对地对立,相反,他非常有意识地让雅趣带上世俗的色彩。他说这样的秋蝉,很平凡,很世俗,是和“耗子”一样,像家家户户养在家里的。“耗子”携带着的信息和联想,使得古典高雅的诗意中透露出世俗的、平民的色彩。当然,这一笔并不孤立,并不突兀,前面的“一椽破屋”早就留下了伏笔。
这种与雅趣相辅相成的平民色彩,也就是俗趣,在写到了“都市闲人”的时候,就更加鲜明了。这些人虽然是在都市里,却穿着传统的衣裳——“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”,连说话都用“缓慢悠闲的声调”,这是值得仔细玩味的。文人情调表现在世俗之人的生活节奏上,世俗之人体现文人情调,雅中有俗,俗中有雅,大雅和大俗的交融的美,其欣赏的难度是很大的。
大雅大俗的结合是郁达夫式的趣味的一个创造。这是郁达夫写得最经得起分析的地方,也是最为成功的地方。
(节选自孙绍振《追求大雅和大俗的交融》)
1.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2.根据材料内容,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( )3.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4.结合文本,简述郁达夫式的悲秋。5.如果准备写一篇《故乡的秋》参加征文比赛,从文本中你能获得哪些有益的创作启示?
9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下面小题。
文本一:
秋天,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,总是好的;可是啊,北国的秋,却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。我的不远千里,要从杭州赶上青岛,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,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“秋”,这故都的秋味。
……
不逢北国之秋,已将近十年了。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,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,钓鱼台的柳影,西山的虫唱,玉泉的夜月,潭柘寺的钟声。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,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,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,早晨起来,泡一碗浓茶,向院子一坐,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,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。从槐树叶底,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,或在破壁腰中,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(朝荣)的蓝朵,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。说到了牵牛花,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,紫黑色次之,淡红者最下。最好,还要在牵牛花底,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,使作陪衬。
北国的槐树,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。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,早晨起来,会铺得满地。脚踏上去,声音也没有,气味也没有,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。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,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,看起来既觉得细腻,又觉得清闲,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,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,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。
秋蝉的衰弱的残声,更是北国的特产;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,屋子又低,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,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。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。这嘶叫的秋蝉,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,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。
还有秋雨哩,北方的秋雨,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,下得有味,下得更像样。
在灰沉沉的天底下,忽而来一阵凉风,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。一层雨过,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,天又青了,太阳又露出脸来了;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,咬着烟管,在雨后的斜桥影里,上桥头树底去一立,遇见熟人,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,微叹着互答着地说:
“唉,天可真凉了——”(这了字念得很高,拖得很长。)
“可不是吗?一层秋雨一层凉啦!”
北方人念阵字,总老像是层字,平平仄仄起来,这念错的歧韵,倒来得正好。
北方的果树,到秋来,也是一种奇景。第一是枣子树;屋角,墙头,茅房边上,灶房门口,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。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,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,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,正是秋的全盛时期,等枣树叶落,枣子红完,西北风就要起来了,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,只有这枣子、柿子、葡萄,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,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,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。
……
秋天,这北国的秋天,若留得住的话,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,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。
(节选自郁达夫《故都的秋》)
文本二:
人生是走在道上,希望是道上的灯塔,但是,在背后推着前进,或者说那常常在背后给人以鞭策的是什么呢?于此,让我们来看看这秋天吧!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秋天,红的花已经变成了紫,紫的又变了灰,而灰的就要飘零了。一片黄叶在枝头摇摆着,你会觉得它即刻就有堕下来的危险,而当你踽踽地踏着地下的枯叶,听到那簌簌的声息,忽而又有一片落叶轻轻地滑过你的肩背飞下来时,你将感受到什么呢?也许你只会念到“落了”。等你漫步到旷野,看见那连天衰草的时候,你也许只会念到“衰了”。然而,朋友们,你也许不曾想到西风会来得这样早,而且,也不该这样凄冷吧,然而你的单薄的衣衫,已经是很难将息的了。“全家都在秋风里,九月衣裳未剪裁”,这在我,年年是赶不上时令,年年是落在了后边的。埋怨时光的无情是无用的,而更可怕的还是人生这件事吧。到此,人不能不用力地踮起脚跟,伸长脖颈,去望一望那“道上的灯塔”。而就在这时,背后的鞭子打来了,那鞭子的名字叫作“恐怖”。生活中弱小的我们,还不曾给“自己的生命”剪好衣裳,然而西风已吹得够冷的了!
我真不愿看见那一片叶子落下来,但又知道这叶落是“必然”的事,于是对那黄叶就更加珍惜了,对秋天也就更感到亲切了。当人们发现自己的头发是渐渐地脱落时,不也同样地感到珍惜吗?春天曾给人以希望,而秋天所给的希望则更悠远些,而且秋天所给予的感应是安定而沉着,它又给了人一条恐怖的鞭子,因为人看到这位秋先生的面容时,也不由得不自己照一照镜子了。
给了人更远的希望,向前的鞭策,意识到了生之实在的,而且给人以“沉着”的力量的,是这正在凋亡着的秋。我爱秋天,这荒凉的秋天有如一位多年的朋友。
(摘编自李广田《秋天》)
1.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2.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3.为了表现北国之秋“清”“静”的特点,文本一画线部分是从哪些角度来写的?请简要说明。4.两个文本都是借景抒情,但在景物描写和情感主旨上各有侧重。请简要分析。
10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小题。
文本一:
济南的秋天
老舍
济南的秋天是诗境的。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,有睡着了的大城楼,有狭窄的古石路,有宽厚的石城墙,环城流着一道清溪,倒映着山影,岸上蹲着红袍绿裤的小妞儿。你的幻想中要是这么个境界,那便是个济南。设若你幻想不出——许多人是不会幻想的——请到济南来看看吧。
请你在秋天来。那城,那河,那古路,那山影,是终年给你预备着的。可是,加上济南的秋色,济南由古朴的画境转入静美的诗境中了。这个诗意秋光秋色是济南独有的。上帝把夏天的艺术赐给瑞士,把春天的赐给西湖,秋和冬的全赐给了济南。秋和冬是不好分开的,秋睡熟了一点便是冬,上帝不愿意把它忽然唤醒,所以作个整人情,连秋带冬全给了济南。
诗的境界中必须有山有水。那么,请看济南吧。那颜色不同,方向不同,高矮不同的山,在秋色中便越发的不同了。以颜色说吧,山腰中的松树是青黑的,加上秋阳的斜射,那片青黑便多出些比灰色深,比黑色浅的颜色,把旁边的黄草盖成一层灰中透黄的阴影。山脚是镶着各色条子的,一层层的,有的黄,有的灰,有的绿,有的似乎是藕荷色儿。山顶上的色儿也随着太阳的转移而不同。山顶的颜色不同还不重要,山腰中的颜色不同才真叫人想作几句诗。山腰中的颜色是永远在那儿变动,特别是在秋天,那阳光能够忽然清凉一会儿,忽然又温暖一会儿,这个变动并不激烈,可是山上的颜色觉得出这个变化,而立刻随着变换。忽然黄色更真了些,忽然又暗了些,忽然像有层看不见的薄雾在那儿流动,忽然像有股细风替“自然”调合着彩色,轻轻地抹上一层各色俱全而全是淡美的色道儿。有这样的山,再配上那蓝的天,晴暖的阳光;蓝得像要由蓝变绿了,可又没完全绿了;晴暖得要发燥了,可是有点凉风,正像诗一样的温柔;这便是济南的秋。况且因为颜色的不同,那山的高低也更显然了。
高的更高了些,低的更低了些,山的棱角曲线在晴空中更真了,更分明了,更瘦硬了。看山顶上那个塔!
再看水。以量说,以质说,以形式说,哪儿的水能比济南?有泉——到处是泉——有河,有湖,这是由形式上分。不管是泉是河是湖,全是那么清,全是那么甜,哎呀,济南是“自
在秋天,水和蓝天一样的清凉。
文本二:
故都的秋
郁达夫
秋天,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,总是好的;可是啊,北国的秋,却特别地来得清,来得静,来得悲凉。我不远千里,要从杭州赶上青岛,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,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“秋”,这故都的秋味。
江南,秋当然也是有的,但草木凋得慢,空气来得润,天的颜色显得淡,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。秋的味,秋的色,秋的意境与姿态,总看不饱,尝不透,赏玩不到十足。秋并不是名花,也并不是美酒,那一种半开、半醉的状态,在领略秋的过程上,是不合适的。
不逢北国之秋,已将近十余年了。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,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,钓鱼台的柳影,西山的虫唱,玉泉的夜月,潭柘寺的钟声。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,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,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,早晨起来,泡一碗浓茶,向院子一坐,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,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。从槐树叶底,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,或在破壁腰中,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,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。说到了牵牛花,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,紫黑色次之,淡红色最下。最好,还要在牵牛花底,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,使作陪衬。
1.下列对文本一内容的理解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2.下列对两则文本的分析鉴赏,正确的一项是( )3.文本一画波浪线的语句运用多种修辞手法,请选择其中的两种对句子加以赏析。4.老舍《济南的秋天》与郁达夫《故都的秋》均以“秋”为写作对象,却呈现出不同的情感基调。请结合两则选文对秋景的描写,简要分析二者情感基调的差异。
近日,某歌手在社交媒体分享自己乘坐轮椅登机的经历。因升降设备与舱门存在高度差,他描述自己“连滚带爬”才得以进入机舱,并指责现场工作人员态度冷漠。该文发布后,迅速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。机场随后公开致歉,承认服务存在不足,并公布了具体改进措施。此后,有现场视频显示,登机过程中有工作人员从旁协助。该歌手也就文中使用的“连滚带爬”这一情绪化表达致歉。
有评论认为,公众人物发言影响力大,理应审慎,避免情绪宣泄跑在事实澄清之前;也有观点指出,公共讨论的可贵之处在于揭示真问题、推动进步,不应苛责个人表达是否完美。
请结合以上材料写一篇议论文,体现你的认识与思考。
要求:选准角度,确定立意,自拟标题;不要套作,不得抄袭;不得泄露个人信息;不少于800字。
阅读Ⅰ的两则材料表明,我们已经进入AI时代。大一的小沫同学也迷上了AI,因为AI能解决他学习上的难题。他就觉得学习没什么作用,甚至想放弃学业。
请以青年学生的身份给小沫写一封信,劝他认清AI,好好学习。
要求:选准角度,确定立意,明确文体,自拟标题;不要套作,不得抄袭;不得泄露个人信息;不少于800字。
3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小题。
[伪勤奋]“伪勤奋”,是一种效率极低的学习状态。从主观来看,一部分“伪勤奋”的孩子好胜心比较强,希望自己花更多的时间,甚至不惜熬夜学习,达到在班里、年级里拔尖的目的。
生活中“伪勤奋”的孩子② ,
2.请根据材料内容,用一句话为“伪勤奋”下定义,不超过40个字。
[考试焦虑]什么是考试焦虑呢?
从社会层面来说,② 。尤其是对于重大考试,这种期待就更为强烈。这种周围人的期待,有时会在无形之中给考生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。期望程度越高,考生随之产生的心理压力越大。
从心理层面来说,人在成长的过程中,自我意识也在逐渐增强。对于个人来说,考试被看作一个衡量自身能力的过程。当学生获得较好的考试成绩时,就会感到自身能力得到肯定;反之,当考试失败时,③ 。
4.在文中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,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,内容贴切,逻辑严密,每处不超过20个字。
5.语用Ⅰ和语用Ⅱ材料中分别用到了人称代词“他们”和“我们”,结合材料,分析其用法的不同。
5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下面小题。
谈读书(节选)
学问不只是读书,而读书是获得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。因为学问不仅是个人的事,而且是全人类的事。每门学问到了现在的阶段,是全人类分工努力日积月累所得到的成就,而这成就还没有被湮没,全靠书籍记载才流传下来。书籍是过去人类的精神遗产的宝库,也可以说是人类文化学术前进轨迹上的里程碑。我们就现阶段的文化学术求前进,必定以过去人类已得的成就为出发点。如果抹煞过去人类已取得的成就,我们说不定要把出发点移回到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前,纵然能前进,也还是开倒车落伍。读书是要清算过去人类成就的总账,把几千年的人类思想经验在短短的几十年内重温一遍,把过去无数人辛苦获来的知识教训,集中到读者一个人身上去受用。有了这种准备,一个人才能在学问途程上作万里长征,去发现新的世界。
历史愈前进,人类的精神遗产愈丰富,书籍愈浩繁,而读书也就愈不易。书籍固然可贵,却也是一种拖累,可能变成研究学问的障碍。它至少有两大流弊。第一,书多易使读者不专精。我国古代学者因书籍难得,皓首穷年才能治一经,书虽读得少,读一部却就是一部,口诵心惟,咀嚼得烂熟,透入身心,变成一种精神的原动力,一生受用不尽。现在书籍易得,一个青年学者就可夸口曾过目万卷,“过目”的虽多,“留心”的却少,譬如饮食,不消化的东西积得愈多,愈易酿成肠胃病,许多肤浅虚骄的习气都由耳食肤受所养成。其次,书多易使读者迷方向。任何一种学问的书籍现在都可装满一个图书馆,其中真正不可不读的基本著作往往不过数千部甚至于数部。许多初学者贪多而不务得,在无足轻重的书籍上浪费时间与精力,就不免把基本要籍耽搁了。比如学哲学的尽管看过无数种的哲学史和哲学概论,却没有看过柏拉图的《对话集》;学经济学的尽管读过无数种的教科书,却没有看过亚当·斯密的《原富》。做学问如作战,须攻坚挫锐,占住要塞。目标太多了,掩埋了坚锐所在,只东打一拳,西踢一脚,就成了“消耗战”。
读书并不在多,最重要的是选得精,读得彻底,与其读十部无足轻重的书,不如以读十部书的时间和精力去读一部真正值得读的书;与其十部书都只泛览一遍,不如取一部书精读十遍。“旧书不厌百回读,熟读深思子自知”,这两句诗可以作为每个读书人的座右铭。读书原为自己受用,多读不能算是荣誉,少读也不能算是羞耻。少读如果彻底,必能养成深思熟虑的习惯,涵泳优游,以至于变化气质;多读而不求甚解,譬如驰骋十里洋场,虽珍奇满目,徒惹得心花意乱,空手而归。世间许多人读书只为装点门面,如暴发户炫耀家私,以多为贵。这在治学方面是自欺欺人,在做人方面是趣味低劣。
(选自2012年4月《社会科学论坛》,有删改)
1.下列关于“书籍”的理解,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( )2.下列关于“学问”和“读书”的关系的表述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3.根据原文内容,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( )4.文末划线句子“这在治学方面是自欺欺人,在做人方面是趣味低劣”中的“这”指代的是什么?例:是韩,公之仇也。
7 . 人们都以为郑板桥读书善记,却不知并不是郑板桥记忆力好,而是勤于诵读。“板桥每读一书,必千百遍。”千百遍地诵读,无论何时何地,废寝忘食,对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,聚精会神于此。郑板桥读书如此刻苦用心,却说生平最不喜人过目不忘,这又为何呢?他认为过目成诵太草率了,眼睛不停地在看,心中却根本来不及吸收和消化,如此匆忙,无异走马观花,对自己丝毫没有影响和作用。过目成诵还容易带来一个不好的影响,就是无所不记,见什么都读。郑板桥认为像《史记》以《项羽本纪》写得最好,而《项羽本纪》中又以巨鹿之战、鸿门宴、垓下之战写得最精彩。如果一部《史记》,逐篇逐字都读,岂不是没有分晓的钝汉。
请分别用一个肯定句、否定句、反问句概括郑板桥读书的三点心得。每句不超过10个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