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.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下面小题。
材料一:
语言是表达思想的手段。思想不合逻辑,语言就不可理解,思想有逻辑性,语言就顺理成章。写文章不能不讲道理,道理是很明白的。
但是衡量语言是否纯洁和健康,逻辑不能算是唯一的标准。语言是调皮的孩子,它虽然一般受逻辑的管教,可是有时不守规矩。逻辑却拿它没有办法,这一点似乎也应该注意。一些夸张说法如“倒背如流”,自然不能以常理限之。
有人说,“救火”不合逻辑,这种看法值得怀疑。“救”有多方面的意思。“救生,救命”是竭力保存,务求延续;“救火,救急”是减少危害,免致恶化。不能把“救火”的“救”与“救命”的“救”混同。“谢恩”是谢,“谢罪”也是谢,但是前者陈述感激之意,后者表示愧悔之心。恐怕也不能混同吧?
有人说,“晒太阳”不合逻辑,我也不敢附和。“晒太阳”正如“烤火”,在物理上是人被太阳晒,被火烤,可是按说话人的心理,是人有意地利用太阳和火的光和热,或者无意地经受那光和热所起的作用,因而太阳和火是被动的,人是主动的。同样,“这条小河能行船”“平原不妨走马”,事实上的行为者自然是人,不是小河和平原。可是从说话人看来,小河、平原是主体,而船和马都是客体。
语言是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。语言是历史产物。从一个词,一个短语,一个句子,我们往往能看出心理的轨迹、历史的遗踪、民族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趋向。语言是人们意象的反映(其中人脑起了折光作用),而不是客观事物原形的照片。因此,语言与逻辑虽然密切相关,可是逻辑不是语言的唯一主宰者。我们不能忽视语言的逻辑性,但是更不能忘掉语言的心理性、社会性和历史性。
(选自王宗炎《谈谈语言和逻辑》)
材料二:
语言和逻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,语言运用的艺术,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逻辑的制约。但是,我们也应该看到,语言运用的艺术,在某些情况下,又是可以突破逻辑规律的框框的,这不仅无碍于语言运用的正确,而且反而使得语言运用收到更好的艺术效果,这就是“无理而妙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无理而妙”的艺术效果,同样得到了逻辑学界的认可和重视。“无理而妙”是反逻辑的,而创造、赏析它,却又离不开正确运用逻辑思维的智慧和能力。《西厢记》中《长亭送别》一折写道:
碧云天,黄花地,西风紧。北雁南飞。晓来谁染霜林醉?总是离人泪。
从事理上说,“晓来谁染霜林醉”问得稀奇,“总是离人泪”答得更是不近情理。然而,从艺术上说,这一问一答,是最近乎情,是最合乎理的。因为它把人情移用于事物,形象逼真地表达了主人公缠绵悱恻的离情别绪。这段文字,堪称“无理而妙”的上品。不过,我们细想一下,这“无理”之中,也仍然有“有理”之处。“眼泪”是液体,故可用之“染”物;“霜林”是“红”的,故是被“染”的。假如无此二者,这里要表现的离情别绪,恐怕也就失去了必要的依托,或者竟一变而为“无理而不妙”了。可见“无理而妙”的艺术效果,归根到底是有其深邃的逻辑基础的,只不过是在逻辑的基础上加上感情的色彩、想象的因素,离开了这种深邃的逻辑基础,人们创造、赏识“无理而妙”的智慧和能力,也就无从发挥了。
(摘自张炼强《修辞艺术探新》,有删改)
材料三:
清代词论家贺裳总结前人创作经验,提出了“无理而妙”的理论。“无理而妙”概括了一个较为普遍的文艺美学规律,它既见诸诗词,也存在于小说、戏剧、绘画、雕塑等艺术类。
文学艺术的情感逻辑是“无理而妙”的摇篮。情感是审美心理的重要特征,它贯穿于文学活动之中。文学不仅再现现实,而且也表现主体情感。有时,作家要表现出典型环境中的情感,这种情感,密度大,浓重而强烈,常取反常的形式出现。在这种情况下,创作主体要遵循情感逻辑,就不得不违反生活逻辑。形神兼备固然是好,但二者若不可得兼,则弃形似而取神似,虽无理却有情。在接受主体一方,由于情感逻辑压倒了生活逻辑,感情的满足压倒了对“无理”的排斥,从而与创作主体和文学作品形成一种默契。如《窦娥冤》中写窦娥遭冤受刑,死前发下三桩誓愿:盛夏大雪,血溅白练,干旱三年,果然应验;《牡丹亭》中杜丽娘因梦而死,又因爱情感召死而复生;卡夫卡的《变形记》写人变成大甲虫,等等,都是“无理而妙”的典型例子。
“无理”并不是胡编乱造,它是基于生活真实,并加以想象虚构而成的。透过它表层的无理性,往往可以发现它蕴含着深层的更为合理性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无理”就是有理,“无理”比有理更为合理,“无理而妙”是艺术创造的极致,艺术的辩证法就是如此!
(摘编自周然毅《“无理而妙”新论》)
1.下列对三则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2.下列对原文相关内容的分析和评价,不正确的一项是( )3.下列诗句最符合“无理而妙”含义的一项是( )4.有人认为《修辞立其诚》“立其诚”的核心是坚持真实性,而《窦娥冤》应验的三桩誓愿都不真实,这违背了“立其诚”的要求。请结合材料,反驳这一观点。